閱讀原文:關于印發《臨河區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一、本實施方案出臺的依據是什么?
根據巴彥淖爾市委和政府及臨河區委和政府關于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結合《2021年巴彥淖爾市農村牧區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和臨河區實際,由臨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出臺《臨河區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文件。
二、本實施方案主要包括那些內容?
本實施方案包括:1.指導思想;2.總體要求;3.目標任務;4.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資金管理;5.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步驟;6.組織保障等六大內容。
三、農村危房改造保障對象有哪些?
(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
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
(二)接續推進鄉村振興方面
為保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和農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續性,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
綜上所述,農村危房改造保障對象為:1.農村易返貧致貧戶;2.農村低保戶;3.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4.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5.農村低保邊緣家庭;6.農村其他貧困戶等農村“六類重點”人員。
四、農村“六類重點”人員怎么認定
(一)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由民政部門認定。
(二)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由鄉村振興(扶貧)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定。
(三)農村易返貧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貧困戶由鄉村振興(扶貧)部門認定。
五、農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積有什么要求
原則上戶均面積控制在60平米以內,一人戶建筑面積不超過30平米,兩人戶建筑面積不小于30平米,三人以上戶面積不超過人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新建房屋一律為磚混結構或新型建筑節能材料,應具備水沖衛生廁所,引導和幫助沒有建房能力的特困戶建造小平米住房。
六、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政策有哪些
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分四級補助資金,中央每戶補助23410元,自治區每戶補助3757元,市級補助2616元,臨河區補助2616元。實行新建戶和修繕加固戶分類補助方式,新建戶在四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臨河區政府增加補助3000元,新建最高補助35399元。修繕加固戶每戶最高不突破20000元。以實際產生的工程量進行補助,低于最高補助標準的,使用多少補多少,高于最高補助標準的,超出部分由農戶自籌。依據退役軍人保障相關政策,優先支持符合政策的農村籍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列入改造范圍。
七、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安全如何保障
嚴格按照《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建辦村函〔2018〕172號)全面落實危房改造基本質量安全底線要求。各鄉鎮對危房改造工程質量安全全程監管,并進行現場檢查記錄。嚴格執行竣工驗收管理,改造后的房屋應達到房屋結構安全,實現人畜分離,區住建局牽頭,組織各鄉鎮、財政、審計、施工隊及改造戶進行竣工驗收,改造戶要全程參與竣工驗收并在合格后簽字確認。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