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農牧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9〕44號)精神,切實穩定生豬生產,保障豬肉市場供應,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30號)和《財政部辦公廳?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支持做好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農〔2019〕69號)要求,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臨時貸款貼息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3月23日
內蒙古自治區種豬場和規模豬場臨時貸款貼息管理辦法
為減輕生豬生產企業生產負擔,保障豬肉產品市場穩定供給,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流動貸款貼息工作的通知》(農辦計財﹝2019﹞ 30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強化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服務
為符合條件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和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提供信貸擔保服務。為生豬養殖大戶提供無需抵押的貸款擔保。
二、貼息對象
內蒙古自治區內,與合法金融機構簽訂貸款合同并獲得貸款,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或年出欄500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戶)。
三、貼息條件和標準
(一)貼息范圍。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種豬場和規模養殖場(戶)用于購買飼料、母豬、仔豬等方面的生產流動資金貸款;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用于購買飼料、母豬、仔豬等方面的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和符合規定的新建、改擴建豬場的建設資金貸款。
(二)貼息標準。養殖企業銀行貸款的貼息比例不超過2%。已經享受地方財政貼息政策的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累計貼息比例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基準利率。對從事多種經營業務的企業,應嚴格區分貸款用途,確實無法劃分的可按產值比例核定用于生豬養殖的流動資金貸款規模。
(三)貼息時間。從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貼息期內到期的貸款,按照實際付息時間計算;對貼息期內尚未到期的貸款,按照貼息截止時間計算。
四、申報材料
符合申報條件的種豬場和規模豬場(戶),向旗縣區農牧部門提出申請,填報《生豬養殖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財政貼息申報書》,并附具相關證明材料:
(一)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原件備查。種豬場(含地方豬保種場)須提供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原件備查。規模豬場(戶)需提供在農業農村部直聯直報系統備案證明(旗縣農牧部門認定)。
(二)貸款銀行批復文件、企業貸款合同和貸款到位憑證,貸款銀行出具的利息結算清單、利息支付還款憑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三)金融機構出具的貸款真實性證明。
(四)企業承諾書。
(五)養殖主體上年度或本年存出欄證明材料(由旗縣農牧部門出具證明、檢疫證明等均可)。
(六)是否已享受地方財政貼息政策的說明。
申報材料一式2份,旗縣區農牧、財政主管部門各留存1份。
五、審查審核
(一)旗縣區核查。由旗縣區農牧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企業申報情況進行真實性核查并提出審核意見,審核無異議的,將貼息企業名單和貼息金額在相關媒體或網絡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公示后無異議的,由旗縣區農牧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填寫《生豬養殖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匯總表》,并按要求正式發文聯合報送盟市農牧和財政部門。
(二)盟市復核。盟市農牧部門和財政部門對旗縣區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按要求聯合上報自治區農牧廳、財政廳。農牧部門著重對養殖規模、生產經營狀況進行審核,財政部門著重對企業貸款及使用情況和申請貼息金額以及是否已享受貼息政策和本次貼息金額進行審核。
(三)自治區審查。自治區農牧廳會同財政廳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意見報財政部駐內蒙古監管局復核。
六、資金撥付結算
根據財政部駐內蒙古監管局復核意見,自治區農牧廳將貼息企業名單和貼息金額在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官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后,自治區財政廳將資金下達相關盟市。
七、有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強對貸款貼息工作的管理和指導,完善備案申請、兌現貼息、項目驗收、監督檢查等工作流程,按照規定及時為企業撥付貼息資金,嚴禁滯留挪用,保證資金的使用效益。
(二)養殖企業需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貼息資金的企業,一經查實,全額追回貼息資金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企業收到貼息資金后,按照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作賬務處理。
(三)各盟市、旗縣區農牧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認真審核,進行必要的現場核實,并對審核結果負責。
(四)各盟市、旗縣農牧部門要引導和督促生豬養殖企業嚴格履行與農牧戶、農牧民合作社等簽訂的訂單合同,確保及時回收訂單農牧戶出欄生豬,切實保護農牧戶利益。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自治區農牧廳畜牧局,韓昊奇,6652241,18647140819@163.com;
自治區財政廳農財處,馬寧,4193189,hbyy06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