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滿洲里市、二連浩特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
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6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就業促進處)
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扎實穩住
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實施方案
?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切實抓好《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中人社部門承擔任務落實落細落地,結合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加力推動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穩住經濟基本盤,確保實現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
二、政策依據
緊緊圍繞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和自治區政府研究穩住經濟大盤具體落實措施專題會議精神,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失業保險穩崗位提技能防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2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范圍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31號)和自治區相關政策為依據,細化政策舉措、明確經辦流程、執行時限,壓實工作責任,切實發揮政策效應,進一步穩經濟穩就業保民生。
三、主要任務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中人社部門主要承擔財稅和保基本民生兩個方面政策,結合人社領域實際擴展細化后主要政策措施16項。
(一)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1.養老保險費緩繳
①擴圍行業困難企業緩繳養老保險費。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將實施范圍擴大至列入國家擴大實施緩繳政策困難名單的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至2022年年底。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鐵路水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②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責任單位:養老保險處牽頭、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由所在地市政府相關部門申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等相關部門確認。
列入國家擴大實施緩繳政策困難名單的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申報單位填寫《擴圍行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企業(單位)緩繳申報認定表》并持申報當月銀行流水,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
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核實申報單位參保情況,對照銀行流水和參保人數,審核申報單位資金狀況并提出審核意見。
③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報請同級擴圍行業困難企業工作小組進行確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認定結論,7個工作日內反饋申報單位。認定結論同步抄送同級財政、稅務部門。
④各級稅務部門按規定予以緩繳,并負責免收緩繳期間的滯納金。
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中小微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可根據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結論,向相關中小微企業出具告知書,通知企業自愿選擇緩繳期限。對未列入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范圍、2020年以后成立以及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中小微企業,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參保企業向參保地社會保險費核定機構提交2021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2021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審核后報經同級人民政府確認。
②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申請。符合緩繳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通報同級稅務部門實施緩繳;不符合緩繳條件的,應向申報單位說明不予緩繳原因。
2.工傷保險費緩繳
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工傷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將實施范圍擴大至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實施緩繳,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期間免收滯納金。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實施緩繳,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責任單位:工傷保險處牽頭、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
列入國家擴大實施緩繳政策困難名單的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申報單位填寫《擴圍行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企業(單位)緩繳申報認定表》并持申報當月銀行流水,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
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核實申報單位參保情況,對照銀行流水和參保人數,審核申報單位資金狀況并提出審核意見。
③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報請同級擴圍行業困難企業工作小組進行確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認定結論,7個工作日內反饋申報單位。認定結論同步抄送同級財政、稅務部門。
④各級稅務部門按規定予以緩繳,并負責免收緩繳期間的滯納金。
????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中小微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可根據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結論,向相關中小微企業出具告知書,通知企業自愿選擇緩繳期限。對未列入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范圍、2020年以后成立以及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中小微企業,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參保企業向參保地社會保險費核定機構提交2021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2021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審核后報經同級人民政府確認。
②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申請。符合緩繳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通報同級稅務部門實施緩繳;不符合緩繳條件的,應向申報單位說明不予緩繳原因。
3.失業保險費緩繳
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費政策的基礎上,將實施范圍擴大至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特困行業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其他緩繳主體緩繳至2022年底,期間免收滯納金。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
????列入國家擴大實施緩繳政策困難名單的17個行業所屬困難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申報單位填寫《擴圍行業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嚴重困難企業(單位)緩繳申報認定表》并持申報當月銀行流水,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
②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核實申報單位參保情況,對照銀行流水和參保人數,審核申報單位資金狀況并提出審核意見。
③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報請同級擴圍行業困難企業工作小組進行確認,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認定結論,7個工作日內反饋申報單位。認定結論同步抄送同級財政、稅務部門。
④各級稅務部門按規定予以緩繳,并負責免收緩繳期間的滯納金。
???受疫情嚴重影響地區中小微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緩繳手續:
①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社保經辦機構可根據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結論,向相關中小微企業出具告知書,通知企業自愿選擇緩繳期限。對未列入2020年實施社保費“減免緩”政策劃型范圍、2020年以后成立以及對劃型結論有異議的中小微企業,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參保企業向參保地社會保險費核定機構提交2021年本單位所屬行業、營業收入、資產總額和2021年12月實際從業人數,審核后報經同級人民政府確認。
②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緩繳申請。符合緩繳條件的,社保經辦機構通報同級稅務部門實施緩繳;不符合緩繳條件的,應向申報單位說明不予緩繳原因。
(二)階段性降低工傷和失業保險費率
4.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
繼續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1年,執行期限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責任單位:工傷保險處牽頭,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已通過社保經辦系統將費率全部調整完畢,5月已按新的費率執行,無需參保企業申請辦理
5.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執行期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繼續按1%執行,用人單位和個人分別執行0.5%。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已通過社保經辦系統將費率全部調整完畢,無需參保企業申請辦理
(三)加大穩崗擴就業力度
6.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20%,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及其他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當年度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已按30%返還的可返還至50%。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當年度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政務服務處、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企業(單位)銀行賬戶等信息完善的無需申請,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精準發放穩崗返還資金。通過信息比對未篩查出來的參保企業、單位,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專欄進行申請,無需上傳營業執照等材料。
7.一次性留工補助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計出現1個(含)以上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統籌地區,可對因新冠肺炎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統籌地區,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也按每名參保人員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支持企業組織職工以工作代替培訓。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政務服務處、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企業(單位)銀行賬戶等信息完善的無需申請,通過“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精準發放補助資金。通過信息比對未篩查出來的參保企業、單位,可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專欄進行申請,無需上傳材料。
8.一次性擴崗補助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規劃財務處、就業促進處配合
政策經辦:由各旗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窗口受理,線上線下經辦流程由各盟市自行確定。
9.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鼓勵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對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一次性擴崗補助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至2022年底。
責任單位:就業促進處牽頭,規劃財務處、就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由各旗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服務窗口受理,線上線下經辦流程由各盟市自行確定。
10.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培訓補貼
上年度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備付期限在2年以上,并且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不足的統籌地區,在各項保生活穩崗位政策落實到位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可提取不超過累計結余5%的失業保險基金充實至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以下簡稱“專賬資金”)中,統籌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對專賬資金不足的盟市,由自治區予以調劑。專賬資金補貼標準和使用范圍按照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內人社發〔2019〕60號)和《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20〕90號)有關規定執行。該項政策的提取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要堅持“凡補必進、不進不補”原則,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實名制管理,管好管嚴管實培訓資金。
責任單位:職業能力建設處牽頭,規劃財務處、就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
①企業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組織企業職工、就業重點群體、脫貧勞動力等符合補貼性培訓條件人員開展培訓前,向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②由企業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提供開班申請、學員信息、教學計劃、班期信息、師資信息等相關材料。
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接到企業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④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后,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⑤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個人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進行支付。
⑥對企業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代為申請或直補企業、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培訓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企業或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銀行賬戶;對個人申請的培訓補貼或生活費補貼資金,按規定支付到申請者本人銀行賬戶或個人信用賬戶。
具體受理培訓申請和經辦流程由各盟市自行確定。
11.技能提升補貼
符合條件的企業在職職工和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為1500元;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補貼標準為20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不超過三次。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牽頭,政務服務處、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配合
政策經辦:
①申領人員持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到本人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需攜帶原件。
②登錄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專欄進行申領。
③通過內蒙古人社手機APP進行申領。
(四)切實保障基本民生
12.失業保險金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
①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③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也可先申領失業保險金,后辦理失業登記)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經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領
①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二代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
②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專欄進行申領;
③通過內蒙古人社手機APP進行申領;
④通過國家社會保險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請專欄進行申領;
⑤通過支付寶、微信電子社保卡服務進行申領。
13.一次性生活補助
單位招用的農牧民工連續工作滿1年并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經辦:與失業保險金申領渠道相同
①失業農牧民工可持身份證或二代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
②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專欄進行申領;
③通過內蒙古人社手機APP進行申領;
④通過國家社會保險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請專欄進行申領;
⑤通過支付寶、微信電子社保卡服務進行申領。
14.失業補助金
2021年1月起,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經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領:
①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二代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
②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專欄進行申領。
③通過內蒙古人社手機APP進行申領。
④通過國家社會保險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請專欄進行申領。
⑤通過支付寶、微信電子社保卡服務進行申領。
15.臨時生活補助
2021年1月1日之后停保一直未就業的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牧民工,可以申領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經辦:與失業補助金申領渠道相同
①失業人員可持身份證或二代社會保障卡到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
②通過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nmg.gov.cn/)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專欄進行申領;
③通過內蒙古人社手機APP進行申領;
④通過國家社會保險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請專欄進行申領;
⑤通過支付寶、微信電子社保卡服務進行申領。
16.創業擔保貸款
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由15萬元提高到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的,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最多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小微企業符合規定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向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經經辦金融機構認可,可以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過1年。向小微企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以及全國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區(鄉村)推薦的創業項目,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創業人員、創業項目、創業企業,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的信用小微企業、商戶、農戶、經營穩定守信的二次創業者等特定群體,免除反擔保要求。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人員、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牧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牧民工。
小微企業貸款對象范圍為: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數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凡在自治區境內創業并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創業者,享受創業地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政策,在申請貸款時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責任單位:就業服務中心
政策經辦:借款人依規申請,盟市(旗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審核借款人資格,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按職責調查,經辦金融機構審核發放貸款,財政部門按規定貼息的流程辦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切實按照自治區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視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實,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單位,把具體任務分解到人,并逐項明確經辦流程和實施細則,進一步抓好工作任務落實。
(二)加強工作調度。廳系統各牽頭處室單位要強化工作指導,加強督促檢查,建立定期調度制度,及時報送落實情況,對進展緩慢的地區要重點開展調研指導,幫助解決落實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政策舉措取得實效。
(三)加大宣傳力度。各級人社部門要依托公共就業服務窗口、傳統媒體、新媒體和人社部門自媒體等,大力宣傳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曉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同時,各盟市要認真總結政策落實中好的經驗做法,形成信息及時報自治區人社廳綜合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