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檢、自治區院部署的“檢察護企”工作安排,持續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臨河區檢察院多舉措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檢察智慧,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一、推動企業合規與行政處罰銜接,規劃“一盤棋”
持續深化企業合規改革工作,與區工商聯、稅務局等16家單位聯合成立第三方機制管委會,辦理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案件6件。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對依法不予追訴刑事責任,但需追究行政責任的,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檢察意見;對不能按照合規承諾落實到位,再涉嫌犯罪的,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形成威懾和警示。在辦理巴彥淖爾市某公司單位行賄案中,該公司解決了當地大量人員就業問題,帶動了相關上下游企業業務發展,具有較大的發展前景和社會貢獻,在綜合考慮案件事實、企業發展前景、社會貢獻、合規意愿的基礎上,決定對該公司啟動合規考察程序。此案被自治區檢察院評為“全區企業合規典型案例”。
二、全面排查清理“掛案”,形成“一張網”
組建涉企刑事“掛案”專項清理小組,開展涉企刑事“掛案”專項清理活動。通過調取公安機關近5年的涉企案件臺賬,依托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警綜平臺數據共享的功能,對久偵不結、應立未立、應撤未撤等3類涉企刑事案件逐一進行雙向排查,共排查案件300余件,監督撤案2件。對排查中發現的重點案件建立臺賬,動態掌握涉企“掛案”辦理進度。積極發揮提前介入職能,督促偵查機關依法及時處理涉企“掛案”,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更加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探索“檢察+勞動監察”化解行政爭議,檢民“一心齊”
堅持維權和護企并重,與臨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簽發《關于建立檢察法律監督與勞動保障監察協作的意見》,加強服務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行政檢察監督。如該院與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召開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座談會,對李某某等4人投訴某面業公司拖欠工資欠薪爭議進行現場調處。檢察官在聽取各方意見后,對該案釋法說理,分析各方責任,促成此面業公司與李某某等4人簽訂《調解書》,給付李某某等4人勞動工資共計99527.11元,促成雙方勞資糾紛實質性化解。在綜合考量案件整體情況的基礎上,通過保護民營企業制度、企業合規改革制度等適用,針對情節顯著輕微、能夠及時籌措資金予以支付的情況,依法作出不捕、不訴決定,既為勞動者保住“薪”,也為企業經營、發展穩住心。
四、凝聚法治合力,布局“謀長遠”
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履職優勢,加強與行政部門、相關產業協會、民營企業的溝通聯系,不斷完善綜合保護機制。與法院、公安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會簽了《關于建立臨河區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機制的實施意見》,為企業知識產權權益不受侵害提供制度保障。同時,為進一步增強公眾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和保護意識,與市檢察院聯合走進本地知名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檢企座談會,宣傳知識產權保護法規和政策,了解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困境,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出謀劃策、排憂解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