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農資市場領域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要求,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轄區內農資經營主體在農資市場領域法律責任履行情況,進行了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A級主體,實行信用監管,以行政指導為主,除專項檢查、投訴舉報或上級交辦以外,適當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檢查和抽檢頻次;對B級主體,開展指導性管理,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規范經營行為,根據日常監督抽查和監督檢查計劃,實施一般頻率監管;對C級主體,建立預警機制,實行嚴加監管,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監管力度,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增加抽檢次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和查處;對D級主體,建立懲戒和淘汰機制,不受抽查比例和頻次限制,實行重點監管和強制性監管措施,對行政處罰的執行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回訪,若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應從重處罰。
2024年1-6月,對我區農資市場領域經營戶開展了質量監督檢查和“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共抽查29戶。
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