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依據:根據自治區財政廳、民政廳關于印發《高齡津貼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社規〔2019〕4號)。
二、發放對象:臨河區戶籍且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按規定領取高齡津貼補貼資金。
三、發放標準:按年齡實行分檔發放,80-89周歲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歲每人每月200元,10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四、審批程序:
1、凡是符合高齡津貼申報條件的老年人,在自愿的前提下憑本人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三份及近期免冠兩寸照片三張向其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高齡津貼申請表》,一式三份。若老年人因身體不適或居住地離戶籍地較遠等原因,無法到其戶籍所在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出申請的,可以委托近親屬或其他人員辦理申請手續,還需提供《個人委托授權書》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2、村委會(居委會)根據申請材料和調查核實結果,提出審核意見,于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初審評議,簽署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將紙質審報材料報鄉鎮、農場、辦事處審核,并在提交的紙質申報材料后,要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紙質申報材料的審核、登記和造冊,審核無誤后,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將紙質申報材料報送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審批,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納入高齡津貼發放范圍。
五、發放形式及時間
通過財政補助資金“一卡通”等渠道發放補助資金,支付到高齡老人本人或其監護人的個人賬戶。資金按月發放,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