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預算的通知》(內財農〔2023]627號)和《內蒙古自治區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內農牧合發(2023了313號)精神和<關于印發《巴彥淖爾市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巴農牧局發[2023]245號)文件的要求,臨河區以支持糧食生產為重點、以示范園區積極推廣控肥、控藥、控水、控膜等技術服務為目的,及時制定了《臨河區2023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實施方案》。2023年臨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上級部門安排實施任務面積 11.3萬畝,補助資金為815 萬元。
2023年臨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由15家社會化服務組織作業,涉及9個鄉鎮2個農場,89個村民小組(分場),服務農戶4526戶,任務面積11.32萬畝,項目資金815萬元。
臨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準備充分、實施扎實效果良好、完成預期目標、符合方案設計要求,在資金管理上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財務管理制度,項目驗收合格后申請撥付相應資金,做到??顚S?。
臨河區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總投資815萬元,現已支付142萬元,預計年底全部支付完。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項目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即項目實施完畢并經審核驗收合格后,對項目實施區域內的服務組織按環節兌付補助資金。項目總投資815萬元,項目合格完成投資815萬元完成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面積40.65萬畝,其中:耕17.68萬畝,補貼資金438.8萬元;種2.16萬畝,補貼資金20萬元;防6.18萬畝,補貼資金46.9萬元:收14.63萬畝,補貼資金 309.3萬元:
(三)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通過對照目標分析,該項目已驗收完畢,正在協調溝通予以撥付,已撥付142萬元。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預算執行情況(滿分10分,權重為10%),截至目前全年執行率17%,得分1.7分,剩余項目款財政陸續撥付中。資金管理情況設定分值40分,其中:分配科學性5分,得分5分;下達及時性5分,得分3分,原因是本級財政撥付資金遲緩;撥付合規性5分,得分5分;使用規范性5分,得分5分;執行準確性5分,得分5分;預算績效管理情況5分,得分5分;支出責任履行情況5分,得分5 分;政策目標實現情況5分,得分3分。
項目資金產出設定一級評價指標為產出和效益(滿分50分,權重為50%)、。一級指標下設1個二級指標,分別為:產出數量(權重10%)、產出質量(權重10%)、產出時效(權重5%)、產出成本(權重5%)、效益指標(經濟、社會、生態及可持續,權重15%)及滿意度指標(權重5%),對上述二級指標下設2個三級指標進行自評。
1)服務面積,目標值大于等于11.32萬元,實際完成11.32萬元,分值5,得分5。
2)服務鄉鎮農場,目標值大于等于11個,實際完成11個,分值5,得分5。
3)社會化服務組織數量,目標值大于等于15家,實際完成15家,分值5,得分5。
4)服務組織投入機械,目標值大于等于1105臺,實際完成100%,分值5,得分5。
5)按時完成項目建設,目標值等于12個月內,實際完成12個月內,分值2.5,得分2.5。
6)按時完成項目建設并驗收,目標值大于等于100%,實際完成17%,分值2.5,得分1。
7)是否控制在財政預算金額內,目標值等于100%,實際完成100%,分值2.5,得分2.5。
8)嚴格執行補貼標準,目標值等于90%,實際完成90%,分值2.5,得分2.5。
(二) 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9)項目實施后畝均增收,目標值等于百分之二,實際完成90%,分值5,得分4。
10)農業增產,目標值等于百分之二,實際完成85%,分值5,得分3。
11)實現控藥減害覆蓋率,目標值等于百分之一,實際完成80%,分值2.5,得分1.5。
12)產業綠色發展,目標值定性逐步提升,實際完成情況是有效提升,分值2.5,得分1.5。
13)農民滿意度,目標值大于等于98%,實際完成85%,分值5,得分4。
(四)自評得分情況
本項目績效自評得分80.2分,等級為B。
四、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項目下達時間與農業生產時間存在時間差。當年項目下達后,通過一系列程序開始實施項目,基本就錯過了前期的種和防的環節。如果將前兩個環節納入服務范圍,服務組織沒有承接項目前的作業的資料和完整的遠程監測終端軌跡數據,給項目驗收帶來困難。如果不納入前兩個環節按服務面積折算,耕和收的面積會成倍增加,完成項目不能保障。
(二)項目實施面廣、涉及農戶多,在耕種、收獲環節方面,個別項目區沒有進行過土地整理,地塊小,大型機具作業難度大,作業效率低。
(三)項目實施的各個環節都是合作社墊付資金,建議有關部門督促及時兌付補助資金。
五、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客觀、獨立、中肯的進行績效自評,形成以證據和結果為導向的自評報告,根據政務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依法公開、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的操作流程,公開績效目標、績效指標和績效自評報告,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六、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做實“績效自評”。形成“以證據或結果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真實反映項目自評得分,真正實現“預算”“績效”深度融合,提升政府公信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注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收益對象滿意度,促進項目產出效果的最大化。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八、附件
臨河區農村經營服務中心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