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發放依據標準:巴財農[2023]435號下達2023年部分中央動物補助資金41萬元,巴財農[2023]653號下達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動物防疫補助)資金233萬元,共計274萬元。臨河區財政局下達我單位的強制免疫補助資金,單位以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為重點,深入推進春秋防控,組織開展消毒滅源,凈化養殖環境,按需采買防護物資,建立監督、采樣檢測、監測、流調鏈條,開展宣傳培訓,加強聯防聯控等工作,2023年共完成資金發放22.93萬元。
(二)整體績效目標情況。強制免疫補助資金發放事關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畜牧業健康發展,我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職責,細化措施,注重宣傳引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順利實施。同時準確把握補助資金的合理使用,根據上級資金到位情況及時將2023年度補貼資金發放到位。切實做到按流程操作、按要求公示補貼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二、綜合評價結論
根據上級資金到位情況,將2023年度強制免疫補助資金發放到位,在日常業務監管中,切實做到按流程操作、按要求公示補貼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2023年已完成全年的強制免疫工作,目前完成資金發放22.93萬元。
三、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情況分析。
強制免疫補助資金274萬元,全部用于春秋防控、畜間布病防控、消毒滅源、物資采買等業務支付,目前支付22.93萬元,其余的在后續業務中發放。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強制免疫補助項目資金通過財政撥款到我單位預算執行一體化系統,我單位根據業務進展情況及發放明細表,完成支付。
(三)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根據動物防控工作部署,2023年防疫工作全部進行完畢,目前支付資金22.93萬元。
(四) 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進行了績效自評,自評成績為91分,詳細情況見績效自評表,并按照要求對績效自評報告和自評表進行了公開。
四、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全面加強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風險管理,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和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切實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加強政策的宣傳和資金發放信息的公示力度,接受群眾監督。建立補貼政策資金使用管理的內部監督制度。
二是加強監督和督查。主要針對各鄉鎮(農場)補貼工作進行隨時監督和督查。
三是做好建檔工作備查。臨河區疫控中心完整規范地建立無害化、疫點消毒、苗源反應、強制撲殺補貼的檔案資料,鄉鎮畜牧站和臨河區疫控中心工作人員做好保管工作。
五 、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進行了績效自評,自評成績為94分,詳細情況見績效自評表,并按照要求對績效自評報告和自評表進行了公開。
六、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我區的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的很好,主要是政策的宣傳引導做的比較好。為了順利保證這項惠農政策落實,臨河區疫控中心向各鎮(農場))發放宣傳資料、媒體宣傳布病危害等方式進行宣傳,在農技人員科技下鄉、進村入戶指導以及小板凳田間學校農民培訓等多途徑采取宣講、將政策宣傳到村到戶,讓基層干部和農民充分了解政策改革精神實質和主要內容,在實施過程中做好補貼政策解釋工作,確保強制免疫補助政策落到實處。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無
八、附件
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
附件4
強制免疫補助資金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3年度)
轉移支付名稱 | 強制免疫補助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農業農村部 | |||||||||
資金投入情況 (萬元) | 年初預算數 | 全年預算數 (A) | 全年執行數 (B) | 分值 | 執行率 (B/A×100%) | 得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274 | 274 | 22.93 | 10 | 8.37% | 3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274 | 274 | 22.93 | 10 | 8.37% | 3 | ||||
地方財政資金 | — | |||||||||
其他資金 | ||||||||||
資金管理情況 | 情況說明 | 分值 (40) | 得分 | 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合理 | 5 | 5 | 無 | ||||||
下達及時性 | 及時 | 5 | 5 | 無 | ||||||
撥付合規性 | 合規 | 5 | 5 | 無 | ||||||
使用規范性 | 規范 | 5 | 5 | 無 | ||||||
執行準確性 | 準確 | 5 | 5 | 無 | ||||||
預算績效管理悄況 | 合理 | 5 | 5 | 無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合理 | 5 | 5 | 無 | ||||||
政策目標實現情況 | 較好 | 5 | 5 | 無 |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完成2023年度強制免疫補助274萬元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 | 完成22.93萬元 | |||||||||
績效指標 | 一級 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 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物資采買 | 70 | 70 | 5 | 5 | ||||
檢測數量 | 50% | 50% | 5 | 4 | ||||||
質量指標 | 免疫合格率 | 100% | 98% | 5 | 4 | |||||
物資購買合格率 | 100% | 90% | 5 | 3 | ||||||
時效指標 | 補貼發放及時率 | 100% | 80% | 3 | 2 | |||||
完成時限 | 1年 | 1年 | 2 | 2 | ||||||
成本指標 | 補貼資金數 | 274萬元 | 22.93萬元 | 5 | 3 | |||||
……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 指標 | 促進農民增收 | 促進 | 完成 | 2 | 2 | ||||
社會效益 指標 | 維護地區公共衛生安全 | 維護 | 完成 | 3 | 3 | |||||
生態效益 指標 | 凈化養殖環境 | 凈化 | 完成 | 2 | 2 | |||||
可持續影 響指標 | 提高養殖戶養殖收益 | 提高 | 完成 | 3 | 3 | |||||
滿意 度指 標 | 服務對象 滿意度指 標 | 農戶 | 100% | 100% | 10 | 10 | ||||
* | ||||||||||
總分 | 100 | 91 | ||||||||
說明 | 請在此處簡要說明中央巡視、各級審計和財會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其所涉及的金額以及績效自評扣分情況,如沒 有請填無。 | |||||||||
注:1.該表由中央主管部門填寫,
2.其他資金包括與中央財政資金、地方財政資金共同投入的自有資金、社會資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結轉結余資金等。
3.資金管理情況需匯總反映各級政府的資金管理情況,對違反預算管理規定行為的,原則上每發現1例扣0.5分,扣完為止。
4. 專項轉移支付無需填寫“支出責任展行情況”項,相關分值(5分)分排到“分配科學性”、“下達及時性”、“撥付合規性”、 “使用規范性”和“政策目標實現情況”等5項上。
5. 中央主管部門商財政部主管司局確定各項績效指標分值權里,并根據全年實際完成情況填寫得分,各項指標得分加總形成該轉移支 付績效自評總分,原則上, 一級指標分值設置為;資金投入情況10分、資金管理情況40分、產出指標30分、效益指標15分、滿意度指標5 分。如有特殊情況,除資金投入情況、資金管理情況外,其他指標分值權重可適當調整(總分應為100分)。巡視、審計和財會監督中發 現問題的應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