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績效管理相關文件要求,對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實施情況開展了自評,現將自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轉移支付概況。
2023年,根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見》(教財〔2021〕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發展改革委 財政廳關于編制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2021-2025)的通知》(內教財函〔2021〕111號)文件要求,全年下達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1296萬元,中央專項資金1146萬元,自治區專項資金150萬元。
(二)整體績效目標情況。
足額撥付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縮小義務教育城鄉、校際差距,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切實改善我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鞏固薄弱改造成果,提升辦學條件“硬實力”,加強辦學水平“軟實力”,促進全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全面推進義務教育學校信息化建設,提升學校信息化應用水平,加強改進學校體育美育工作,優化區域教育資源配置。
二、綜合評價結論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運行良好,社會效益顯著。項目實施以來,有效的遏制了城鄉之間、地區之間和校際之間辦學條件差距擴大,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提高了義教階段學校硬件辦學設施,校園環境、辦學條件得到有效改善。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推動義務教育從數量擴張向質量提高轉變,取得了明顯成效。社會公眾對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的滿意度顯著提高。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自評得分88.5分,項目綜合評價結論等級為“良”。
三、績效情況分析
(一)資金情況分析。
2023年下達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1296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146萬元,自治區資金150萬元。規劃設施設備購置資金250萬元,新建學校項目資金1046萬元。
(二)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根據中央、自治區、巴市有關規定,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將資金預算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明確監督管理目標,落實多級管理責任,通過學校自查、到校抽查、資金支出公示等方式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強化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預算監督,確保資金支出使用合法依規,公開透明。
(三)總體目標完成情況分析。
我區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的各項要求,資金足額撥付到學校,各學校按照要求使用資金,辦學條件全面改善,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有效縮小城鄉教育差距,讓鄉鎮學生也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校園網絡全面覆蓋,信息化設備覆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受益學生覆蓋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
(四)績效指標完成情況分析。
(一)產出指標完成情況
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成本指標等按照設定年度指標值已全部完成。
(二)效益指標完成情況
社會效益指標、可持續影響指標按照設定的年度指標值已經全部完成。
(三)滿意度指標完成情況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家長、師生滿意度年度指標值85%,實際完成值為85%。
(四)自評得分情況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自評總分100分,本次自評得分88.5分。
四、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細化資金預算編制。以中央、自治區、巴市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相關文件要求為依據,按照“優先補齊農村牧區義務教育辦學條件短板”、“擴大城鎮學位供給”和“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標準”的要求,認真遴選納入規劃的項目,確保納入規劃的項目可實施、有實效。
(二)優化資金預算執行。嚴格執行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預算批復,根據各校辦學實際,分批分項,穩步推進,優化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民生工程實施,保障義務教育階段各學校正常運轉。
(三)強化資金預算監督。資金預算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明確監督管理目標,落實多級管理責任,通過學校自查、到校抽查、資金支出公示等方式接受廣大群眾監督,強化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預算監督,確保資金支出使用合法依規,公開透明。
五 、績效自評結果擬應用和公開情況
通過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自評,進一步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達到了既定的績效目標,項目績效自評得分88.5分,評價等級為“良”。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項目績效自評情況,由我局在政府門戶網站網站公開,接受社會和民眾監督。
六、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一)績效評價目的
根據實際設定績效目標,通過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專項資金項目的執行、管理及資金使用情況,全面分析和綜合評價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進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和項目管理水平,為以后年度財政資金預算安排提供重要參考依據。
(二)績效評價原則、評價方法
本次評價工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結合本項目特點,通過現場了解、查閱相關資料,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等進行評價。
(三)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1、組建評價工作小組。成員:局領導、校領導、教師代表、家長代表。
2、制定項目評價工作方案。了解項目基本情況,以及公眾對項目的反映和評價,在此基礎上制定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方案。
3、現場勘察。聽取項目匯報、收集項目資料。了解績效目標設立、完成情況以及項目效益實現情況。
4、資料信息匯總、評價分析、出具評價報告。
(四)主要經驗及做法
合理設置項目目標,充分體現項目實施的目的和意義,結合項目自身特點及實際情況,提高績效指標設定的明確性、關聯性及細化程度。在項目申報前進行充分調研,做好前期工作,制定詳細、具體的項目總體實施方案,明確項目的實施主體,確保項目實施主體的合規性。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巡視、審計和財會監督中未發現問題,無涉及的金額。無其他需要說明補充的問題。
八、附件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3年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xlsx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4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轉移支付整體績效自評表
(2023)年度 | |||||||||
轉移支付名稱 |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 | ||||||||
中央主管部門 | 財政部、教育部 | ||||||||
地方主管部門 | 臨河區財政局、教育局 | 實施單位 | 臨河區教育局 | ||||||
資金投入情況(萬元) | 年初預算 | 全年預算數(A) | 全年執行數(B) | 分值 | 執行率(B/A×100%) | 得分 | |||
年度資金總額: | 1296 | 1296 | 0 | 10 | 0% | 0 | |||
其中:中央財政資金 | 1146 | 1146 | 0 | - | 0% | - | |||
自治區財政資金 | 150 | 150 | 0 | - | 0% | - | |||
地方財政資金 | 0 | 0 | 0 | - | 0% | - | |||
資金管理情況 | 情況說明 | 分值(40) | 得分 | 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 | |||||
分配科學性 | 嚴格按照轉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分配資金。 | 5 | 5 | ||||||
下達及時性 | 嚴格按照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轉移支付管理制度規定以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時限要求分解下達。 | 5 | 5 | ||||||
撥付合規性 | 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支付資金,未出現違規將資金從國庫轉入財政專戶或支付到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等問題。 | 5 | 5 | ||||||
使用規范性 | 嚴格按照下達預算的科目和項目執行,未出現截留、擠占、挪用、虛列、套取或擅自調整等問題。 | 5 | 5 | ||||||
執行準確性 | 按照上級下達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金額執行,不存在執行數偏離預算數較多的問題。 | 5 | 5 | ||||||
預算績效管理情況 | 在細化下達預算時同步下達績效目標,將有關資金納入績效管理,開展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 | 5 | 5 | ||||||
支出責任履行情況 | 對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金履行本級支出責任。 | 5 | 5 | ||||||
政策目標實現情況 |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要求,認真落實相關政策,切實完成政策目標。 | 5 | 5 | ||||||
總體目標完成情況 | 總體目標 | 全年實際完成情況 | |||||||
目標1:足額撥付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政策,縮小義務教育城鄉、校際差距,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大力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 | 我區認真落實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的各項要求,資金足額撥付到學校,各學校按照要求使用資金,辦學條件全面改善,有序擴大城鎮學位供給,有效縮小城鄉教育差距,讓鄉鎮學生也能享受優質教育資源,校園網絡全面覆蓋,信息化設備覆蓋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受益學生覆蓋全區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學生。 | ||||||||
績效指標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指標值 | 全年實際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進措施 | |
產出指標 | 數量指標 | 設施設備采購項目學校數 | 2所 | 2所 | 2.5 | 2.5 | |||
新建學校數 | 1所 | 1所 | 2.5 | 2.5 | |||||
新增學位數 | 1500個 | 0 | 2.5 | 1 | 新建學校2023年開工建設,預計2024年投入使用。 | ||||
質量指標 | 購置設備合格率 | 100% | 100% | 2.5 | 2.5 | ||||
工程驗收合格率 | 100% | 100% | 2.5 | 2.5 | |||||
采購程序合規率 | 100% | 100% | 2.5 | 2.5 | |||||
時效指標 | 購置設備及時率 | 100% | 100% | 2.5 | 2.5 | ||||
工程開工及時率 | 100% | 100% | 2.5 | 2.5 | |||||
資金撥付及時率 | 100% | 100% | 2.5 | 2.5 | |||||
成本指標 | 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補助資金總額 | 1296萬元 | 1296萬元 | 2.5 | 2.5 | ||||
設施設備采購資金 | 250萬元 | 250萬元 | 2.5 | 2.5 | |||||
新建學校項目資金 | 1046萬元 | 1046萬元 | 2.5 | 2.5 | |||||
效益指標 | 經濟效益指標 | 長期滿足服務片區內學齡兒童就近入學 | 逐步滿足 | 逐步滿足 | 2.5 | 2.5 | |||
提高教學質量,改善地區經濟環境 | 逐步改善 | 逐步改善 | 2.5 | 2.5 | |||||
社會效益指標 | 項目學校辦學條件滿足當地需求 | 逐步滿足 | 逐步滿足 | 2.5 | 2.5 | ||||
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提高學校辦學條件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2.5 | 2.5 | |||||
生態效益指標 | 生活、建筑垃圾處理及時率 | 及時處理 | 及時處理 | 2.5 | 2.5 | ||||
可持續影響指標 | 持續改善我區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 | 可持續 | 可持續 | 2.5 | 2.5 | ||||
滿意度指標 | 服務對象滿意度指標 | 師生滿意度 | 85% | 85% | 2.5 | 2.5 | |||
家長滿意度 | 85% | 85% | 2.5 | 2.5 | |||||
總分 | 100 | 88.5 | |||||||
說明 | 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