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臨河區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發放工作,我局對2023年臨河區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開展了績效自評,現將評價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基本情況簡介
2023年臨河區設施農業生產遭受大風沙塵、冰雹、大雨洪澇及大雪災害影響,導致設施農業溫室(大棚)作物因大雪、氣溫驟降等原因造成低溫凍害,溫室(大棚)棚膜、鋼架造成一定程度的損毀。為實現災后生產恢復和受損設施修復重建,增強農業防災抗災能力,對于區域性重大農業自然災害予以適當補助,努力幫助受災地區盡快恢復生產。
(二)績效目標設定及指標完成情況
2023年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重點支持雪災救災的防控工作,救災資金主要用于災后恢復生產措施,減少因災造成的損失,資金用于設施農業防災減災相關支出的比例要達到100%,實現受災地區生產能力基本恢復。上級下達的補助資金總額118萬元,對臨河區設施農業發生災害的情況進行補助,其中:白腦包鎮補助資金10萬元、城關鎮補助資金2萬元、八一鄉補助資金20萬元、狼山鎮補助資金12萬元、臨河農場補助資金35萬元、雙河鎮補助資金1萬元、烏蘭圖克鎮補助資金25萬元、干召廟鎮補助資金13萬元。
二、績效自評工作情況
(一)績效自評目的
為了更好完成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發放工作,保證補助資金合理使用,嚴格資金支出范圍,確保資金發揮最大效果。
(二)項目資金投入情況
上級下達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總額118萬元,主要用于對受災溫室(大棚)進行鋼架、棚膜、溫室墻體整修或重建,對設施農業瓜果蔬菜作物因自然災害造成損失進行補助。
(三)項目資金產出情況
完全按照方案要求進行資金分配使用,資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四)項目資金管理情況
項目補助資金要嚴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第十一批)的通知》(內財農〔2023〕1880號)相關要求相關規定,程序規范,專款專用。建立舉報制度,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區財政局、區農牧局落實定期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的補貼監督機制,密切跟蹤救災資金工作進展情況。
三、項目績效情況
(一)產出指標情況
1.數量指標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第十一批)的通知》(內財農〔2023〕1880號)下達的資金,資金總額118萬元。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主要進行貨幣補貼或物化補貼,對臨河區設施農業發生災害的情況進行補助,其中:白腦包鎮補助資金10萬元、城關鎮補助資金2萬元、八一鄉補助資金20萬元、狼山鎮補助資金12萬元、臨河農場補助資金35萬元、雙河鎮補助資金1萬元、烏蘭圖克鎮補助資金25萬元、干召廟鎮補助資金13萬元。
2、質量指標
臨河區財政局、農牧局切實做好資金撥付和監管工作,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要求,及時、足額將補助資金撥付到位,嚴禁擠占挪用,暫未發現騙取、套取、貪污或違規發放補助資金的行為。
3、時效指標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于中央農業防災減災資金相關文件精神,財政、農牧部門嚴格按照資金使用要求,于2024年3月底前全部支付到位。
(二)效益指標情況
1.社會效益指標
對因風雹、大雨洪澇及大雪災害導致鋼架受損、墻體垮塌、移裁瓜萊遭受嚴重凍害的設施農業園區或受災農戶予以適當補助,努力實現災后生產恢復和受損設施修復重建,減少因災造成的損失。救災資金用于設施農業防災減災相關支出的比例達到100%,實現受災地區生產能力基本恢復。
2.生態效益指標
促進種植結構科學合理調整,進一步加快推進設施農業發展,提高農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三)滿意度指標情況
通過對設施農業生產遭受大風沙塵、冰雹、大雨洪澇及大雪災害影響的地區予以適當補助,減少因災造成的損失,幫助其盡快恢復生產秩序,群眾滿意度達到100%。
臨河區農牧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