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區黨委、政府統一安排,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4日,自治區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巴彥淖爾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報告反饋后,涉及臨河區整改任務,區委和政府誠懇接受、照單全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務實過硬的措施、堅決果斷的行動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現公開整改落實情況。
一、堅決扛起政治責任
一是始終把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作為踐行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堅決從政治上看、從政治上辦,全力推動各項問題整改落地見效。成立由區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牽頭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積極作為,全面落實整改任務,構建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堅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既集中解決督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又舉一反三完善制度,努力做到條條改徹底、件件落到位。制定《臨河區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逐項明確了整改目標、時限和措施,推動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三是每月調度梳理整改進展,倒逼責任落實。同時,將整改任務落實情況作為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完善考核措施,強化結果運用。
二、扎實推進反饋問題整改
一是區委和政府通過召開黨委常委會議、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習會、政府常務會議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深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理解認識,增強了從政治上抓整改的堅定性和自覺性。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黨校(行政學院)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理論學習和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切實用以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二是制定實施《關于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的工作方案》,臨河區共劃定基本草原面積2328.14畝,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5平方公里。三是持續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治理力度。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內蒙古高質量發展奮力書寫中國式現代化新篇章的意見》,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萬元GDP用水量等指標均符合上級部門要求。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4年1—11月,中心城區PM2.5平均濃度為29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80.9%,扣除異常沙塵天氣,優良率為86.6%。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整治完成率為100%,8個城鎮及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全部完成設置審批,全區無劣Ⅴ類水體,好于Ⅲ水體比例達到50%。2023年全區農藥畝均用量同比減少5.89克(減幅2.7%)、2023年全區化肥畝均用量同比減少3.27公斤(減幅8.3%)、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回收地膜5274.16噸,回收率85.6%。
下一步,臨河區委和政府將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工作主線,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聚焦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始終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戰略定力,全力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統籌實施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協同推進高水平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為筑牢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貢獻臨河力量。
附件:臨河區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報告具體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附件
臨河區貫徹落實第二輪自治區生態環境
保護督察報告具體問題整改進展情況
第一個方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還有差距
(一)一些地區和部門對建設我國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缺乏深刻理解,運用系統思維全地域全要素全過程推進生態環境治理的思路不清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重發展、輕保護”,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態度不堅決、動真碰硬不夠,推進高水平保護的內生動力不足。個別領導干部對本地區生態環境領域存在的問題認識不清,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意識不強。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教育培訓主體班次。結合重大宣講主題開展好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講工作,積極營造良好宣傳氛圍,引導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深化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時刻牢記習近平總書記交給內蒙古的“五大任務”和全方位建設“模范自治區”兩件大事。
2.將生態文明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及時研究解決涉及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定期召開黨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議,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相關工作要求,認真安排部署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
3.壓緊壓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層層傳導工作壓力,擰緊責任鏈條。把上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督查檢查計劃,加強督查督辦,切實推動反饋問題按照時序進度要求整改到位。
4.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將領導干部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納入干部日常監督管理范疇,會同有關部門對履職不到位人員嚴肅追責問責。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對反映領導干部違反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問題及時進行查核處置,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一票否決”事項。
(二)農業“四控”措施落實不到位,農業面源污染仍然存在。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加強“四控”措施推廣方面。在控藥方面:2024年全區實際推廣實施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125.49萬畝,覆蓋率達60.1%以上;專業化統防統治91.47萬畝以上,覆蓋率達到43.8%;除草劑減量技術31.02萬畝(玉米田煙嘧磺隆·莠去津部分替代技術和向日葵田草甘膦替代技術),膜間除草技術102.02萬,完成市里下達的控藥減害任務,畝實現農藥使用量負增長。在控肥方面:實際推廣完成配方肥、新型肥料共146.4萬畝;推廣完成增施有機肥面積已推廣98.3萬畝;推廣完成機械側深施技術46.6萬畝;新增水肥一體化技術9.04萬畝。在控水降耗方面:2024年積極布局、精準施策,大力推進水肥一體化建設,新增水肥一體化面積9.04萬畝,以科技賦能農業節水灌溉,助力農業可持續發展。在控膜減污方面:已完成推廣玉米、向日葵地膜二次利用免耕栽培技術2.5萬畝,減少地膜覆蓋面積。已完成推廣玉米不覆膜栽培技術0.8萬畝,推廣無膜淺埋滴灌栽培技術0.15萬畝,減少地膜使用量。已完成推廣應用加厚地膜32萬畝,全生物降解膜1萬畝,通過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地膜的可回收性,減少殘膜污染,進一步提高地膜回收率,2023年地膜回收率達到85.6%。
2.加強示范帶動。 強化示范帶動效能,精心打造17個農業科技示范園區,集中展示、全力推廣“四控”先進技術,發揮強大輻射帶動作用,加速農業綠色轉型步伐,促使全區相關整改措施落地生根、開花結果,全面達到既定整改目標要求,為農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筑牢根基。
(三)一些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有差距。2020年12月,巴彥淖爾市以責任清單的形式明確了各級黨委政府及市有關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責,但一些職能部門對所承擔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履職盡責不到位,推進重點工作力度不夠,被檢察機關提出督促依法履職的檢察建議。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制定印發了《臨河區2024年生態環境重點工作任務清單》,并結合監督檢查、約談等手段,進一步壓實了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2.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已納入臨河區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體系。
3.2021年以來,臨河區檢察院通過對辦理的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全面排查,未發現不合格案件。
(四)縣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對本地區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問題、重大事項研究不夠,對各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監督檢查不到位,考核評價不到位,統籌協調作用發揮不到位。部分旗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召開會議以學習、傳達文件為主。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明確了2024年度會議計劃,截至目前,召開了2次以上相關會議,專題研究部署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等事宜。
2.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已納入臨河區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績考核體系,考核評價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對各鄉鎮(農場)、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綜合考評體系,并作為各級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追責問責的重要依據。
(五)市住建部門作為農村牧區“煤改電”牽頭單位,統籌協調不夠,與發改、電力等相關部門未形成工作合力,系統推動“煤改電”工作不力。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開展相關問題排查整治,完成了“煤改電”設備安裝、通電和調試。
(六)督察整改不嚴不實。督察組抽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29項,8項整改任務不同程度存在問題,1項未達序時進度。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第二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涉及臨河區的13項,現已完成整改9項,剩余4項正進行整改,區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定期調度相關整改進展情況,對于已整改完畢的任務,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驗收銷號辦法》的要求,全面、客觀、科學、準確地評價整改工作成效,確保各項任務按要求按時限整改到位。
2.未達序時進度1項為臨河區餐廚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現已建成并完成驗收,臨河區轄區內相關餐廚垃圾產出單位與項目運營單位簽訂了收運合同,發放了餐廚垃圾專用收集桶,目前項目已運行正常。
(七)臨河區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進展緩慢。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臨河區餐廚垃圾綜合處置項目已建成并完成驗收。
2.臨河區轄區內相關餐廚垃圾產出單位與項目運營單位簽訂了收運合同,發放了餐廚垃圾專用收集桶,目前項目已運行正常。
第二個方面,北方重要生態安全屏障建設有短板
(八)部分智能配肥站停運。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經全面排查臨河區共有智能配肥站20家,其中正常運營13家,盤活利用4家,徹底關停3家。
(九)市農牧、住建、鄉村振興、生態環境等部門在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上,重建設輕管理現象普遍。部分農村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未運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臨河區不存在農村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未運行的情況。
2.制定了農村牧區生活垃圾運維管護機制。
(十)部分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未運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我區自2017年開始相繼建成了城關鎮(恒遠)、干召廟鎮、狼山鎮等三個農村集鎮污水處理廠,并交由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內蒙古正水威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運維。截至目前,三個農村集鎮污水處理廠一直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出水水質達標《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同時,狼山鎮人民政府投資建設的狼山鎮富強村污水處理站,交由正水威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運維,出水水質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不存在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未運行的問題。
(十一)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差距。控肥效果好的水肥一體化方式在全市的應用面積占比不高,殘膜回收機制不健全,殘膜資源化利用率不高。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按時序推進
1.新增水肥一體化面積9萬畝,已完成2萬畝;控肥增效:已完成推廣配方肥、新型肥料146.4萬畝;已完成增施有機肥面積98.3萬畝;已完成機械側深施技術46.6萬畝。
2.控藥方面:已完成推廣綠色防控125.49萬畝;完成推廣統防統治91.47萬畝次;推廣除草劑減量技術模式31.02萬畝推廣膜間除草技術102.02萬畝,發布病蟲情報63期。
3.制定印發了《臨河區土地凈化專項實施方案》,《臨河區農用殘膜回收處理工作制度》,明確從使用、回收、處理到監管、監測全過程任務目標和責任分工。已完成推廣應用加厚高強度地膜32萬畝,全生物降解膜1萬畝,有效提升地膜的可回收性,減少殘膜污染。
(十二)地膜生產和銷售監督執法乏力,2023年全市僅抽檢了15家生產企業、28家銷售企業,檢出不合格地膜15批次,對生產和銷售不合格地膜的企業一罰了之,以罰代管。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按照做好臨河區生產、流通領域地膜產品質量抽檢工作的要求,在生產領域抽檢地膜5個批次、流通領域抽檢地膜15個批次。目前已經出具《檢驗報告》18個批次,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3個批次,已經進行了立案處罰。
(十三)黃河流經巴彥淖爾市333.5公里,占黃河內蒙古段全長的39.5%,生態地位極其重要。一些地區和部門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治理重視不夠,存在違規取用水問題,節水工作推進有差距,水污染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印發了《解決臨河區“大水漫灌”問題2024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并按時限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印發了《臨河區2024年秋澆工作方案》,將引黃用水指標分配至各鄉鎮(農場)直口渠上。
3.為承接好巴彥淖爾市下放的水利領域執法職能,印發了《關于設立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水資源保護中心的通知》,同意設立“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水資源保護中心”,為區水利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開展執法檢查相關行動。
(十四)臨河區多藍湖滑雪場等4家企業無證取水。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多藍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征收了水資源稅;對建星建材公司處以2萬元罰款,繳納了無證取水期間水資源稅,并辦理了取水許可證;封閉了精益建筑公司自備井;蒙凱路公司使用自來水,按規定繳納了水費。
(十五)節水工作推進還有差距。巴彥淖爾市尚未實現科學、精準、智慧化農業節水,灌區骨干渠道襯砌改造僅完成1709.64公里,占比40.2%。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按時序推進
1.已制定印發《臨河區2024年夏灌工作方案》,將6.9404億立方米水指標分配至鄉鎮農場直口渠,目前夏灌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將按計劃完成秋澆工作。已印發《解決臨河區“大水漫灌”問題2024年度工作實施方案》,并按時限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2.已制定印發《臨河區2023年農業深度節水控水實施方案》和《臨河區2023年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實施方案》,將560萬元資金已分配至各鄉鎮農場,用于獎補基層用水服務組織和各節水直口渠水利基礎設施維修養護,各鄉鎮已制定實施方案,目前正在實施中。
3.“十四五”河套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2022年項目,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任務。
(十六)國管調度斷面自動化測流設施配套率為62.2%,群管直口渠測流斷面自動化測流設施配套率不足。
整改進展情況:正在按時序推進
目前正在積極爭取國家和自治區水利發展資金,加強渠道測流量水設施的引進和推廣工作,選擇符合實際、精度規范、操作方便、節約人力財力的測流量水設備。逐步開展黃灌區引、配、供水自動化監測計量更新改造。
(十七)《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要求“城市綠化優先使用再生水”,巴彥淖爾市再生水未充分利用與違規取用地下水綠化問題并存臨河區、烏拉特前旗存在再生水未利用和園林綠化取用地下水問題。
已完成7條道路配套中水管網工程,中水回用量較去年同期增加了81.4萬噸。(2024全年,臨河二污回用中水1100.09萬噸,其中工業用水965.50萬噸、園林綠化用水116.46萬噸,污水處理廠車間及廠區綠化用水18.13萬噸。中水回用率45.65%。)
(十八)臨河區雙河鎮進步五組沿黃S315公路以南黃河灘區違規建設簡易板房和圍擋進行養殖。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2023年11月23日完成了建設的簡易板房和圍擋清理,恢復了原狀。
2.加強黃河灘區日常巡查,維護黃河灘區管理秩序,確保河道行洪暢通和周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四個方面,污染防治攻堅戰存在薄弱環節
(十九)揚塵污染管控不力。2023年1-10月全市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達66微克/立方米,其中10月份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75微克/立方米。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按照《巴彥淖爾市中心城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行動方案》編制并印發了《臨河區大氣污染防治分區管控方案》,并成立工作專班,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分區管控。截至12月31日,臨河城區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二十)臨河區碧桂園、河套郡等建筑工地“六個百分百”落實不到位。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組織開展了揚塵治理專項巡查,建立了問題清單。河套郡項目已完工。
2.臨河區碧桂園項目已納入揚塵治理常態化監管,施工現場裸露土體全部完成覆蓋,并落實施工單位制定的《揚塵治理專項施工方案》。
(二十一)臨河熱電等經濟技術開發區3家電廠煤炭運輸道路破損、揚塵污染嚴重。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督促3家電廠制定了運輸揚塵防治措施,聯源熱電廠、臨河熱電廠已用砂石料鋪設進場與出廠道路兩側,聯邦電廠進廠與出廠道路均已硬化。
2.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對電廠路緯三街到聯源熱電運煤通道共計700米的路面兩側播撒草籽進行綠化,安裝了加固圍欄,防止拉煤車輛碾壓綠化帶。
3.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對電廠路破損路面進行了修補,并持續對相關路段進行灑水抑塵。
(二十二)建林建材等3家公司和新道村東側煤場粉狀物料露天堆存。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加大了對城區內相關企業的檢查頻次和監管力度,督促相關企業按要求落實揚塵污染管控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并長期堅持。
2.建林建材等3家建材公司已將院內堆放的商砼廢料全部清理,粉狀物料全部入庫儲存,塊狀物料全部苫蓋;新道村東側2家煤場已將堆煤全部清理;1家煤場煤堆全部苫蓋。
(二十三)包銀高鐵巴彥淖爾段施工沿線拌合站存在揚塵問題突出。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組織開展了專項排查,針對拌合站物料露天堆放、亂堆亂放現象,均采取了入庫、苫蓋等抑塵措施;針對拉運物料出入車輛,采取苫蓋措施;針對道路揚塵,加大了灑水頻次;針對拌合站物料裝卸等作業過程中無組織揚塵,加大了霧炮噴淋作業頻次;對取棄土場揚塵污染,采取了灑水、苫蓋等抑塵措施。
2.包銀高鐵沿線相關旗縣區均按月開展了監督檢查,常態化監督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
(二十四)德源肥業(臨河)冷凝煙氣管路破損,煙氣溢散,尾氣洗滌塔吸收液長期跑冒滴漏,原料貯存池和噴漿造粒車間密閉不嚴,廠區內露天存放大量原輔料,異味明顯。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德源肥業已完成密閉改造,各生產環節常態化噴灑除臭劑。
2.按季度開展有組織、無組織廢氣檢測,監測結果滿足《大氣綜合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二十五)2023年9月11家企業應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均未按時完成。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巴彥淖爾市德源肥業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與內蒙古和合生態環保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簽訂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技術評估服務協議,目前已完成原料煮料車間全封閉建設并通過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并向巴彥淖爾生態環境局臨河區分局完成備案。
(二十六)水污染防治設施運行不規范。部分污水處理廠存在在線監測設備校準超時、未配置水質自動采樣器等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臨河區東城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水質自動采樣器已安裝完畢并投入使用。
(二十七)正弘屠宰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等6家企業在線設施運行管理不規范,未進行流量計液位比對、數采儀流量計儀表顯示時間超出誤差要求。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1.6家相關企業要按求進行了流量液位比對。
2.巴彥淖爾市創業水務有限責任公司校正了數采儀流量計儀表顯示時間。
(二十八)烏拉特前旗環保ECO無害化衛生廁所使用率不高,新安鎮、蘇獨侖鎮等蘇木鎮建設的村鎮水沖公共廁所存在供水不穩定問題。
整改進展情況:已完成整改,長期堅持
臨河區2019年和2020年共試點建設ECO菌劑廁所14個,目前均具備正常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