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近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臨河區真好運粉條加工廠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真好運土豆粉條;生產日期:2025-05-27,2025-05-20;抽樣基數各10袋;檢驗不合格項目: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山東潤達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真好運粉條加工廠經營的真好運土豆粉條經抽樣檢驗,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 Al 計)項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五十四條第一款;決定對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真好運土豆粉條的違法行為給予以下處罰:一、吊銷登記證:二、沒收違法所得 72 元;三、罰款 17000 元;總計罰沒款17072元上繳國庫。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真好運粉條加工廠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幼兒園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小碗 ;生產日期:2025-06-10;抽樣基數920ml;檢驗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幼兒園使用的小碗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責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幼兒園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小盆;生產日期:2025-06-10;抽樣基數1080ml;檢驗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經營的小盆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責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新華鎮總校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古城鎮總校古城幼兒園食堂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小碗 ;生產日期:2025-06-12;抽樣基數860ml;檢驗不合格項目: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古城鎮總校古城幼兒園食堂經營的小碗經抽樣檢驗,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項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決定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給予責令改正警告。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古城鎮總校古城幼兒園食堂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劉歡水產經銷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牛蛙;生產日期:2025-06-08;抽樣基數4.5kg;檢驗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 ;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劉歡水產經銷部經營的牛蛙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劉歡水產經銷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新華鎮孟麒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 ;生產日期:2025-06-09,2025-06-11;抽樣基數3.228kg,3.188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新華鎮孟麒超市經營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新華鎮孟麒超市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烏蘭圖克鎮孟麒超市隆勝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生產日期:2025-06-10;抽樣基數3.101k;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烏蘭圖克鎮孟麒超市隆勝店經營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烏蘭圖克鎮孟麒超市隆勝店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米婷水果銷售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生產日期:2025-06-11;抽樣基數3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米婷水果銷售部經營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米婷水果銷售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成福林綜合門市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生產日期:2025-06-16;抽樣基數3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成福林綜合門市部經營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成福林綜合門市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丁帥蔬菜瓜果副食門市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胡蘿卜;生產日期:2025-06-10;抽樣基數3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 檢驗機構:內蒙古華瑞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丁帥蔬菜瓜果副食門市部經營的胡蘿卜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丁帥蔬菜瓜果副食門市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王會文水果經銷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香蕉;生產日期:2025-06-18;抽樣基數3.25kg;檢驗不合格項目:吡蟲啉; 檢驗機構:巴彥淖爾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王會文水果經銷部經營的香蕉經抽樣檢驗,吡蟲啉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王會文水果經銷部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王哥水果蔬菜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大蔥,香蕉,大白菜;生產日期:2025-06-16,2025-06-17;抽樣基數3.46kg,3.415kg,3.28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嗪,吡蟲啉,毒死蜱; 檢驗機構:巴彥淖爾市產品質量計量檢測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王哥水果蔬菜店經營的大蔥,香蕉,大白菜經抽樣檢驗,噻蟲嗪,吡蟲啉,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王哥水果蔬菜店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熙城國際萬客樂生活超市(個體工商戶)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扁豆角;生產日期:2025-06-17;抽樣基數6.006k;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胺;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熙城國際萬客樂生活超市(個體工商戶)經營的扁豆角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熙城國際萬客樂生活超市(個體工商戶)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內蒙古萬賓匯商貿有限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大蔥;生產日期:2025-06-16;抽樣基數6.219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嗪 ;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內蒙古萬賓匯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大蔥經抽樣檢驗,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內蒙古萬賓匯商貿有限公司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凱瑞通便民市場劉歡水產經銷部(個體工商戶)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黃花魚;生產日期:2025-02-05;抽樣基數2kg;檢驗不合格項目:恩諾沙星 ;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凱瑞通便民市場劉歡水產經銷部(個體工商戶)經營的黃花魚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檢驗報告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凱瑞通便民市場劉歡水產經銷部(個體工商戶)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菜賣賣吧蔬菜店(個體工商戶)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大蔥,姜;生產日期:2025-06-20;抽樣基數6.5kg,7.33kg;檢驗不合格項目:噻蟲嗪,噻蟲胺 ; 檢驗機構: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菜賣賣吧蔬菜店(個體工商戶)經營的大蔥,姜經抽樣檢驗,噻蟲嗪,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菜賣賣吧蔬菜店(個體工商戶)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臨河區先鋒橋孟麒超市
(一)抽檢基本情況
樣品名稱:馬鈴薯;生產日期:2025-07-15;抽樣基數2.216k;檢驗不合格項目:毒死蜱; 檢驗機構:青島中一監測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處置情況
臨河區先鋒橋孟麒超市經營的馬鈴薯經抽樣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向執法人員提供了供貨商的索證索票資料,進貨前向供貨商索要了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及相關材料,履行了進貨查驗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免予處罰。
(三)整改措施及復查情況
臨河區先鋒橋孟麒超市已經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了整改報告,監管部門已經對其落實整改情況進行了復查驗收。
特此通告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初審:董楊 復審:楊敏 終審:張躍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