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區各部、委、辦、局、室和各人民團體、駐區單位:
為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促進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內蒙古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要求,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將《臨河區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錄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應當嚴格按照國家、自治區、市、臨河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求,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決策承辦單位在提請區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時,應當說明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的情況。
二、決策承辦單位應當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制度,對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三、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者調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決策承辦單位應當按照相關程序提請調整。
附件:臨河區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臨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5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臨河區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事項名稱 | 承辦單位 | 備注 |
1 | 擬實施《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 | 區執法局 |
初審:王祥健 復審:王建國 終審:杜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