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政字〔2025〕280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臨農公司、狼農公司: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內政辦字〔2025〕40號)和《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全市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巴政辦字〔2025〕43號)的要求,臨河區人民政府對現行的1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清理結果公布如下: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4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3件(見附件)。
請各單位對照清理結果,做好有關配套文件清理和銜接工作。凡列入廢止、宣布失效目錄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今后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對決定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牽頭起草部門要及時開展修改工作,盡快提交區政府審議,在修改完成前暫時保留,其中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內容不再執行;對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要實行動態管理,在執行過程中需進行清理的按規定程序及時提出意見報區政府。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初審:任慧 復審:高娟 終審:郭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