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11152801011749789X/2022-0001 | 主題分類 | 衛生、體育 |
| 發布機構 | 臨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 號 | 臨政辦發〔2022〕81號 |
| 成文日期 | 2022-12-19 | 公文時效 | 有效 |
各鄉鎮、農場、街道辦事處,區直各相關單位:
現將《臨河區中心城區“10分鐘健身圈”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做好貫徹落實。
臨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臨河區中心城區“10分鐘健身圈”規劃
第一篇章
一、編制背景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文件要求,為貫徹落實全民健身國家戰略、實施健康中國行動。加強臨河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事業。切實履行人民政府重要公共服務職能,突出加強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突出建設百姓身邊公共體育設施,突出加強社區全民健身事業發展思路,全面理清臨河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現狀,推動群眾體育事業蓬勃發展,全面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務水平,推動臨河區全民健身事業高質量發展。按照全市體育工作會議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二、編制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國辦發〔2020〕36號)。
2.《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指標》。
3.《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19〕32號)。
4.《巴彥淖爾市市域城鎮體系規劃》。
5.《臨河區城市總體規劃》。
6.《巴彥淖爾市中心城區體育設施專項規劃(“15分鐘體育健身圈”)》。
三、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完善健身設施建設頂層設計,增加健身設施有效供給,打造臨河區中心城區“10分鐘健身圈”,補齊群眾身邊的健身設施短板,大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統籌推進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發展。到2025年,有效解決健身設施規劃建設的“瓶頸”問題,相關部門聯動工作機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設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環境明顯改善,形成居民群眾普遍參加體育健身的良好氛圍。
四、主要目標
2025年,臨河區中心城區基本形成全地域覆蓋、全周期服務、全社會參與、全域群眾共享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和全民健康服務保障體系。實現中心城區市區兩級全民健身中心功能齊全、11個街道辦事處社區全民健身中心全覆蓋,居民小區、廣場、綠地、公園全民健身路徑、藍線健身步道、自行車專用騎行道相補充,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全面開放,商業經營性體育場地設施“百花齊放”的全民健身硬件場地設施全域保障格局,臨河區體育場地設施總面積達到180萬平方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3平方米;全民健身在“大健康”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實現大眾健康管理服務從單純依靠醫療衛生“被動、后端的健康干預”到體育健身“主動、前端的健康干預”的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五、問題與機遇
(一)存在問題
一是經費投入不足,市政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經費、維護保障經費不足。
二是缺乏能夠承辦自治區級以上大型綜合性體育賽事活動的體育場館,各類體育場地設施標準不高、功能不完善、布局不均衡,不能滿足廣大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健身需求。
三是機關企事業單位、大中小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率不高。
四是商業經營性體育設施缺乏政策扶持和保障。
(二)發展機遇
1.國家政策支持。《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
2.城市快速發展。“十四五”時期,城市框架拉大,臨河區人口增多,城鄉一體化步伐加快,經常參加體育鍛煉活動的人數不斷增加,預計接近總人口的50%,群眾性全民健身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更加豐富多彩,對體育場地設施的要求越來越高。體育在提高人民整體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方面,作用越來越顯著,補齊全民健身場地設施短板、加強標準體育場地設施建設、提升公共體育服務水平和硬件設施質量勢在必行。
第二篇章
一、計劃原則
1.統籌安排,科學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
2.體育設施布局、規模與居住用地、居住人口相對應的原則。
3.與社區文化中心結合配建的原則。
4.服務半徑“10分鐘健身圈”的原則。
6.與城市總體規劃與體育設施規劃相協調的原則。
7.政府引導與群眾參與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發揮體育場地設施最大利用效率,體現公益性的原則。
8.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原則。
9.與城市經濟、社會和人口發展相協調的原則。
二、計劃目標
到2025年,實現群眾健身活動與場地設施建設共同發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健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更加完善;居民群眾體育健身意識進一步增強,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顯著增加,身體素質明顯提高。
1.構建全民健身體育組織網絡,以市區兩級全民健身中心為軸心,建立體育場地設施大數據,形成完善的覆蓋中心城區的健身網絡;城市社區居民在“10分鐘健身圈”范圍內享受公共健身設施、基層健身組織、全民健身活動、科學健身指導等體育公共服務。
2.創新實施社區藍線健身步道工程,培訓社區社會體育指導員、安裝告示牌、標注健身步道里程,探索尋求社會贊助安裝智能電子屏反復播放科學健身內容,指導社區群眾就近開展健步走等全民健身活動。
3.規劃建設自行車專用騎行道,促進體育旅游融合發展,打造自行車品牌賽事。
4.制定并實施保障政策措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體育設施開放率大幅提升。
三、建設內容
2021—2025年,統籌規劃、分批實施:
1.建成1座縣級全民健身中心(標準:2000平方米)。
2.建成8座社區全民健身中心(標準:500—1000平方米)。
3.改擴建10個以上社區全民健身廣場(標準:500—2000平方米)。
4.建成50條以上社區藍線健身步道(標準:500—10000米)。
5.新建或改建5條以上自行車專用騎行道(標準:5000—15000米)。
(1)2021年:建成臨河區鏡湖自行車騎行道(閉合環道),長度12000米。
(2)2022年:建成總干渠、永濟渠自行車專用騎行道(金川大橋沿總干渠北→總干渠二閘沿永濟渠東、南馬道橋),長度22000米。
(3)2023年:一是建成青春湖——干召廟民主四組(永濟渠南馬道橋→青春湖南入口→青春湖北入口→合澤渠二閘→干召廟民主村四組)騎行道長度100000米;
二是建成臨河區沿黃河自行車騎行道,長度12000米;
三是建成美麗鄉村自行車專用騎行道(狼山鎮富強村→金佰利農場→鮮農園區→高新區大樓)。
四、資金投入
一是依托市政府優勢,加大市區政府資金投入力度。
二是爭取上級發改、體育主管部門資金項目支持。
三是招商引資爭取體育設施建設項目資金。
四是制定出臺獎勵政策,吸引社會資金投入。
五、政策保障
1.《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2.《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健身條例》
4.《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
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展群眾體育的意見》
6.《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全民健身與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實施意見》
7.建立臨河區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協同機制,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體育、水利、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簡化、優化審批程序,提高健身設施項目規劃、審批、建設效率。
六、中心城區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全覆蓋
一是全民健身中心、社區全民健身中心、社區全民健身廣場、社區藍線健身步道、市政自行車專用騎行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
二是社區、公園、綠地、廣場公共體育場所、全民健身路徑、室外小型多樣、功能完善的體育設施補充完善。
三是行政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學校體育場地設施、企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全面開放。
四是商業體育場地設施百花齊放、功能齊全。